近日 ,景兴纸业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,指其股份回购兑现不足 。该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000万元至1.5亿元回购预案,即便算上延期执行 ,最终仅完成457万元回购金额,不足计划下限的6%,与承诺额相差甚远。
景兴纸业并非个案,近年来多家上市公司回购“画大饼” ,承诺未兑现。山子高科2024年抛出6亿元至10亿元回购计划,原定期限6个月,延期半年后仅回购1101万元 ,仅达承诺下限的1.8%,被甘肃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 。此外,棕榈股份 、岩石股份、亚泰集团等多家企业 ,均因回购执行不及预期受到监管惩戒。
股份回购本是上市公司稳定股价重要手段,在股价偏离合理价值、市场信心不足时,实施回购能传递企业对自身发展的信心 ,同时也能为股东带来切实回报。一份经过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对外披露的回购方案,不仅是企业的重要决策,更是面向全体投资者的契约 ,应具有相应的约束力。倘若企业随意搁置 、大幅缩水回购计划,伤的是投资者的心,不仅损害公司信誉,更伤及资本市场诚信根基 。
部分上市公司回购承诺兑现不足的原因多样。其一 ,承诺随意性大,未经审慎评估。部分企业在制定回购计划时,对自身的资金状况、经营环境和市场波动等缺乏充分预判 ,没有扎实的履约准备,后续执行中亦无主动性和责任感 。其二,部分公司发布回购计划时带有功利主义目的。在股价低位时抛出巨额回购方案 ,股价回升后承诺也随之抛诸脑后。其三,失守承诺的成本偏低 。目前监管部门对回购未达标的处罚多为出具警示函、记入诚信档案,相较于动辄数亿元的回购承诺 ,难以形成有效震慑。
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,相关承诺影响着投资者的决策与利益。股份回购作为面向市场的公开契约,绝非可随意调整的宣传手段 ,而是考验公司治理能力与合规意识的重要标尺 。上市公司应当主动筑牢自律防线,将诚信履约纳入日常经营与治理体系,从决策、执行 、监督全流程规范回购行为,真正做到审慎决策、依规履职、如实兑现。
(文章来源:证券时报)